譯者﹕邱溢漫
每到情人節,一談及這個“愛”的節日,總不禁反感。
“厭世譏諷的酸葡萄!”也許你想將這樣的標籤貼到我身上,且慢!請先允許我澄清:我相信愛,真的,羅曼蒂克的浪漫很美妙。我只是不喜歡“一年一次” 的說法。
“我要在情人節那天向她求婚,”我常聽見年輕人這樣對朋友說,“這會讓她記一輩子!”
“去年情人節他什麼也沒買給我。”年輕女子難免哀歎。
我們採取一系列的行動,似乎想要將一年的溫柔情感都擠壓進這24小時――愛不再是愛,愛只是為了情人節!我們究竟在慶祝什麼?
情人節可能源自古羅馬一個崇拜盧波庫斯的節日慶典,盧波庫斯是古羅馬驅趕狼群的畜牧神。該慶典在春天舉行,年輕男女通常會借此機會玩一些“愛情”遊 戲。舉行牧神節慶典的日子是2月15日。
幾個世紀以後,傳說有一位基督教修士,因為替羅馬士兵和他們的女朋友主持婚禮而被處死。這位修士名叫瓦倫丁(Valentine)。當時的國王克勞 多斯(Claudius)認為,男子保持單身將有助於培養更優秀的士兵。但瓦倫丁不顧暴君的禁婚令,仍然不斷地為年輕伴侶主持婚禮。在牧神節的前夕2月 14日瓦倫丁被處死,後來他被尊為聖徒。自此以後,我們有了情人節(Valentine’s Day)。
令人詫異的是,是原這樣一個為信仰而獻身的故事,現在卻搞成了如此的商業噱頭。簡直不可想像,仿佛聖女貞德的事蹟有一天也會演變成一個時尚節日。但 無論如何,這畢竟與愛有關。
女人幸福地陶醉于談論情人節的浪漫驚喜,男人則疲于尋找正合適的禮物、賀卡,以期待能永遠擁有女伴的心。我們需要情人節,只因為這個節日讓我們感覺 良好。情人節成了一個用粉色紅色以及花紋飾布裝飾起來的瑰麗圖景,以此我們可以向對方,或者向自己證明,有人真的很愛我們。
何等糟糕,我們居然將愛局限於一年中的某一天內我們所做的事上!愛沒有季節性,愛也與心形盒裝巧克力無關。真愛的價值遠超過問候卡上的一張郵票,真 愛當然也不能用你今年收到多少情人節禮物來衡量。
瓦倫丁深諳此理。他每一天都在犧牲他的安全,以使羅馬那些年輕夫婦可以經歷婚姻的幸福。為此,他付上了生命的代價。
神如此深愛我們,祂犧牲了自己,以使我們可以經歷永生。祂為我們付上了生命的代價。
這才是值得慶賀的愛,一個真正的“情人節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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