译者:吴怡静
问:我先生和我生了两个孩子,女儿四岁,儿子一岁,现在我们正在协议分居。他提议他先照顾孩子们六个 月,然后让我照顾六个月。我很快就要搬到西岸,将离他们甚远,我觉得这样太难为孩子们。你认为我们该如何分配照顾时间才不致于难为孩子们呢?
答:最重要的是你必须要和孩子保持密切关系。也许你要雇用律师正式争取孩子的监护权,要不然你就得让 步。这个年龄的孩子是很难接受分离的事实的。现在孩子们的好处比一切都重要,你必须想出一个周全的办法来。如果你不向法庭申请孩子的监护权,孩子的父亲可 能在你搬走后,对法庭宣称你放弃孩子的监护权。那他就可获得完全监护权。我并非律师,请你务必向律师谘询,以免铸成大错。
另一个重要的决定因素是孩子的利益和需要。当他们适龄入学时,这样两边跑对他们会有极大的伤害,甚至是不合实际的。有些书讨论孩子在父母离婚后的需要,值 得你做为参考的。我推荐你看《当 誓言破碎时》(When the Vow Breaks)。你也可参加附近专为离婚者所设置的关怀小组。一般而言,如果你们共有孩子的监护权,那么双方应该 要住得靠近一些才好。希望你有空阅读喜 乐的人生 来寻求 神给你前路的引导及力量。
亲爱的朋友,也许你正为周遭的事务烦恼困惑,也许你对人生有很多的不满与问题,我们有一群关心你的辅导员很愿意与你共渡难关,